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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测执行标准信息一览:
标准简介:本标准代替GB 16551-1996《猪瘟检疫技术规范》。本标准规定了猪瘟(CSF)临床诊断、病理学诊断及实验室诊断方法的技术要求。实验室诊断方法主要包括:兔体交互免疫试验、免疫酶染色试验、病毒分离与鉴定试验、直接免疫荧光抗体试验、荧光抗体病毒中和试验、猪瘟单抗酶联免疫吸附试验和反转录聚合酶链式反应等诊断技术。本标准适用于猪瘟的诊断。本标准与GB 16551-1996相比主要变化如下:——本标准修订了GB 16551-1996中第3章“群体检疫”和第4章“个体检疫”的有关内容,删除了其中有关疫苗免疫、产地检疫和查验检疫证明等《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等法律法规已有明确规定且不宜作为本标准条款的相关内容,保留和合并了群体和个体CSF临床症状和病理变化的有关章节,单独增写了临床和病理学诊断内容;——本标准将GB 16551-1996中第5章“实验室检验”的内容进行了较大的修订,删除了5.1,将5.2中涉及的兔体交叉免疫试验、免疫酶染色试验、病毒分离与增毒试验、直接免疫荧光抗体试验由原标准中附录A(补充件)和附录C(补充件)的编排格式转为本标准中的正文内容,并补充和修订了上述方法,增加了能鉴别诊断CSF自然感染和疫苗免疫抗体的单抗酶联免疫吸附试验,同时,还直接引用了《陆生动物诊断试验和疫苗手册》(2004版)中的诊断CSF抗体的荧光抗体病毒中和试验,新增了有自主知识产权的诊断CSF病毒的反转录聚合酶链式反应;———本标准改变了GB 16551-1996的编写格式,正文采取了对CSF诊断技术分临床和病理学诊断,病原学诊断及血清学诊断三个层次诊断技术的分类编写方式,并根据所列诊断方法的性质,进行划分和归类编写;———本标准修订了GB 16551-1996中第6章“综合判定”的相关内容,并将容易引起歧义的“综合判定”一词改为“较终结论判定”,增加了与之相吻合的判定标准,使其“综合判定”与诊断结果的分析相一致,删除了现行法律法规已涵盖且不适宜于本标准的第7章“检疫后处理”的有关内容。
标准号:GB/T 16551-2008
标准名称:猪瘟诊断技术
英文名称:Diagnostic techniques for classical swine fever(hog cholera)
标准类型:国家标准
标准性质:推荐性
标准状态:作废
发布日期:2008-12-31
实施日期:2009-05-01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农业、林业>>畜牧>>B41动物检疫、兽医与疫病防治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医药卫生技术>>11.220兽医学
替代以下标准:替代GB 16551-1996;被GB/T 16551-2020代替
起草单位:中国兽医药品监察所
归口单位:全国动物防疫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181)
发布单位: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
检测流程步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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