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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29678-2013烫发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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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测执行标准信息一览:

GB/T 29678-2013.Permanent wave.
6.7卫生指标
按(化妆品卫生规范)规定的方法检验。
6.8 净含量
按JJF 1070中规定的方法测定。
6.9包装外观
按QB/T 1685执行。
7检验规则
按QB/T 1684执行。
8标志,包装.运输、贮存、保质期
8.1 销售包装的标志
8.1.1按GB 5296.3执行。同时应标注特殊用途化妆品批准文号。
8.1.2 根据不同产品,应标注产品使用说明和注意(事项)。
烫卷剂(烫直剂)和过氧化氢型定型剂应标注如下要点:
a)烫卷剂(烫直剂)应标注的内 容包括:
1)避免接触眼睛;
2)如果产 品不慎人眼,应立即用大量水冲洗,并找医生处治,
3)需戴合适手套;
4) 含號基乙酸盐;
5)按用法说明使用;
6) 防止儿童抓拿;
7) 仅供专业使用(一般用产品不标注此项);
8)曾对烫发产品有过敏者,请勿使用本品。若头皮有破损时,请勿使用本品。
b)过氧化氢 型定型剂应标注的内容包括:
1) 需戴合适手套:
2)含 过氧化氢;
3)避免接 触眼睛;
4)如果产品不慎人眼, 应立即冲洗:
5) 按用法说明使用:
6) 防止儿童抓拿;
7) 仅供专业使用(一般用产品不标注此项);
8) 曾对烫发产品有过敏者,请勿使用本品。若头皮有破损时,请勿使用本品。
注:以上标往要点,可概据包装情况在-处或多处标生,可不重复标注。
8.2包装
按QB/T 1685规定执行。.
8.2包装
按QB/T 1685规定执行。
8.3运输
应轻装.轻卸,按箱子图示标志堆放,避免剧烈震动、撞击和日晒雨淋。
8.4贮存
应贮存在温度不高于38C的通风干燥仓库内,不得靠近水源.火炉或暖气,贮存时应距地面至少20cm,距内墙至少50em,中间应留有通道,按箱子图示标志堆放,并严格掌握先进先出的原则。
8.5保质期
符合本标准的运输贮存条件,包装完整、未经自封的情况下,保质期按销售包装标注执行。

检测流程步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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