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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测执行标准信息一览:
GB/T 22908-2008.Abandoned fluorescent lamp' s recycling and reuse-Technical specification.
4废弃荧光灯的贮存(收集到的废弃荧光灯处理前)
在废弃荧光灯贮存场地不应进行拆解作业,不应破坏废弃荧光灯及其(零)部件。废弃荧光灯应置于避风、防雨的专用贮存场地,不应将废弃荧光灯堆放在露天场地使其遭受雨淋水浸。废弃荧光灯贮存场地应设有隔离设施,不同种类的废弃荧光灯应予以隔离,分别贮存。废弃荧光灯储存间应设有火险预警装置并设有消防设施。破损的废弃荧光灯应及时收集到专用容器内,且需憂密闭井单独存放。
5分类
将所收集的荧光灯按类别区分,如:按形状(双端.单端等),按灯管玻璃(石灰料玻璃、铅玻璃、无铅玻璃等),按灯头材料结构(铝质、树脂等) ,便于后序处理、再循环。
6废弃荧光灯的再循环回收处理方法
6.1灯头切割
用物理方法将灯头(含金属部件或树脂部件部分)切制,并与灯管部分分离。
6.2湿处理
6.2.↑灯头及灯 管处理
将分离后的灯头(含金属部件或树脂部件部分)通过物理方法进一步分离、收集,对于金属部分(铝、铜导丝等)和非金属部分(铅玻璃、石灰料玻璃树脂等),金属部分可进一-步处理、再加工使用,非金属部分可用作建筑材料。将分离后的灯管用机械方法敲成玻璃碎片。
6.2.2玻璃碎片 与荧光粉分离
通过滚动、水洗方式将玻璃碎片与荧光粉分离。
6.2.3玻璃碎片 的烘干
加热含有汞的玻璃碎片。烘干后的玻璃碎片可作为同类玻璃的原料再加工使用。同时,将汞蒸气冷凝、收集,作为汞生产的再加工原料。
6.2.4荧光粉的处理
将水洗过滤后的荧光粉加热、烘干、收集,并将其作为建筑材料等其他用途的原材料再加工使用。同时,将汞燕气冷凝收集,作为永生产的再加工原料。
6.2.5汞回收处理
将沉积于较底层的汞收集后,按环保要求处理。
6.3干处理
6.3.1灯头处理
将分离后的灯头(含金属部件或树脂部件部分)通过物理方法进一步分离收集,对于金属部分(铝、铜、导丝等)和非金属部分(铅玻璃、石灰料玻璃、树脂等),金属部分可进- -步 处理、再加工使用,非金属部分可用作建筑材料的一-部分使用。
检测流程步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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