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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测执行标准信息一览:
GB 11419-1989.Determination of reslstance to thermal shock of vitreous and porcelain enamels.
6试验步骤 .
6.1 第一次热霞试验
6.1.1将试样 置于加热器的导热板上,试样外底部须与导热板上的铜颗粒充分接触。
6.1.2将温度传感器置于试样内底部中心部位,嘴面铂电阻须与试样表面紧密接触。
6.1.3接通加热器电源,使试样升温。加热试样时应防止周围空气的强烈对流。
6.1.4在试样温度达到预定测试温度以下20C时,控制升温速率在2 ~ 4 C/mi的范围内继续升温。
6.1.5当试样温度达到200土5 C时,立即移去温度传感器并向试样内部一次倒入温度为20士1 C的水,使试样急冷。倒人的水在试样中的深度应不小于30mm。随之断开加热器电源,取下试样置于石棉板上,并马上用温度为20土1C的水充满试样内部。
6.1.6将试样迅速全部及人贮有温度为20土1 c水的贮水容器中,冷却至室温后取出试样,并倒空试样中的水。
6.1.7用麂皮或软布擦F试样内底部并观察损坏情况。
6.1.8经以上步骤后,试样内底部若出现损坏则该次试验须停止进行。此时,须另选其他相同试样并降低原定加热温度作第-次热覆试验。
6.1.9经 以上步骤后,试样内底郎若未见损坏,则将试样加热至220士5 C。如在加热过程中出现损坏则停止加热,并确定该试样的热震温度为200C。此时,须另选其他相同试样并降低原定加热温度作第一次热震试验。
6.2递增试验
6.2.1试样经第- -次 热霹试验后内底部若未见损坏,则可进行递增试验,递增试验的加热温度为(200+ 20K)土5C,其中K = 1.2.3...
6.2.2每次递增试验均应按6.2条的程序操作。.
6.2.3试样在某次递增试验中经冷水骤冷后内底部出现损坏,则该次试验的加热温度为该试样的热震温度:若经冷水骤冷后未见损坏,但在继续加热过程中出现损坏,则以该次试验前一次的加热温度为该试样的热震温度。例如,试样在加热至260C后用冷水骤冷后出现损坏,该试样的热震温度为260C;若冷水骤冷后未见损坏但在继续加热至280C的过程中出现损坏,则该试样的热霞温度为260C。
6.3统计试验
6.3.1按6.1条和6.2条程序分别测试试样组的各个试样,记录各个试样的热霞温度。
6.3.2计算试样组各试样第-次出现损坏的热震温度的算术平均值(即平均热霹温度)。若某个试样出现第一次损坏的热屣温度与平均热震温度之差大f 50C,则应增加测试两个相同的试样,井合并计算该试样组的平均热裘温度。
6.3.3以平均热震温度与试验用水温度之差作:为该试样的耐温急变性的表征值。计算结果精确到1 C。
检测流程步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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