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N +

GB2707—2005鲜(冻)畜肉卫生标准

检测报告图片模板:

检测报告图片

检测执行标准信息一览:

GB 2707—2005.
1范围
GB 2707规定了鲜(冻)畜肉的卫生指标和检验方法以及生产加工过程,标识,包装、运输,贮存的卫生要求。
GB 2707适用于牲畜屠宰加工后,经兽医卫生检验合格的生鲜或冷冻畜肉。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较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较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 2763食品中农药较大残留限量
GB/T 5009.11食品中总砷及无机砷的测定GB/T 5009.12食品中铅的测定
GB/T 5009.15食品中镉的测定
GB/T5009.17食品中总汞及有机汞的测定GB/T5009.44肉与肉制品卫生标准的分析方法GB 7718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
GB 12694肉类加工厂卫生规范
3指标要求
3.1原料要求
牲畜应是来自非疫区的健康牲畜,并持有产地兽医检疫证明。
3.2感官指标
无异味、无酸败味。
3.3 理化指标
4生产加工过程
鲜(冻)畜肉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应符合GB 12694的规定。
5包装
包装容器材料应符合相应的卫生标准和有关规定。
6标识
定型包装的标识要求按GB 7718规定执行。
7贮存及运输
7.1 贮存
产品应贮存在干燥、通风良好的场所。不得与有毒、有害、有异味、易挥发、易腐蚀的物品同处贮存。
7.2运输
运输产品时应避免日晒、雨淋。不得与有毒、有害、有异味或影响产品质量的物品混装运输。
8检验方法
8.1感官指标
按GB/T5009.44规定的方法检验。
8.2 理化指标
8.2.1挥发性盐基氮:按GB/T 5009. 44规定的方法测定。
8.2.2铅:按GB/T5009.12规定的方法测定。
8.2.3 无机砷:按GB/T 5009. 11规定的方法测定。
8.2.4 镉:按GB/T 5009. 15规定的方法测定。
8.2.5 总汞:按GB/T 5009. 17规定的方法测定。

检测流程步骤

检测流程步骤

免责声明:

1.本站标准库为非营利性质,仅供各行人士相互交流、学习使用,使用标准请以正式出版的标准版本为准。

2.全部标准资料均来源于网络,不保证文件的准确性和完整性,如因使用文件造成损失,本站不承担任何责任。

3.全部标准资料均来源于网络,本站不承担任何技术及版权问题,如有相关内容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返回列表
上一篇:GB/T683-2006化学试剂甲醇
下一篇: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