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GIEHA 015-2019《空气净化产品品牌评价》基本信息
标准号:
T/GIEHA 015-2019中文名称:
《空气净化产品品牌评价》发布日期:
2019-12-09实施日期:
2020-02-09发布部门:
广东省室内环境卫生行业协会提出单位:
广东省室内环境卫生行业协会归口单位:
广东省室内环境卫生行业协会起草单位:
国家呼吸系统疾病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广州医科大学)、宁波市垠雨净化科技有限公司、广州市微生物研究所、广东省微生物研究所(广东省微生物分析检测中心)、施凯西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民润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佛山市元粒宝智能电器科技有限公司等起草人:
钟南山、林国夫、杜少平、谢小保、林伟强、崔联民、梁映、徐丹、周志辉、陈沁泽中国标准分类号:
A00标准化、质量管理国际标准分类号:
03.120.20产品认证和机构认证、合格评定T/GIEHA 015-2019《空气净化产品品牌评价》介绍
广东省室内环境卫生行业协会于2019年12月9日发布了《空气净化产品品牌评价》标准(以下简称“本标准”),并于2020年2月9日起正式实施。
一、标准背景
1、空气污染现状:近年来,空气污染问题日益严重,尤其是PM2.5等细颗粒物对人体健康造成的危害引起了广泛关注。空气净化产品作为改善室内空气质量的有效手段,市场需求不断增长。
2、行业现状:空气净化产品市场竞争激烈,品牌众多,产品质量参差不齐。为了规范市场秩序,提高产品质量,保障消费者权益,制定本标准显得尤为重要。
二、标准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空气净化产品的品牌评价,包括家用、商用和工业用空气净化产品。评价内容包括品牌度、产品质量、服务质量、技术创新能力等方面。
三、品牌评价指标
1、品牌度:评价品牌的市场影响力和消费者认知度,包括市场占有率、广告投放、媒体曝光等方面。
2、产品质量:评价产品的性能、安全性、耐用性等方面,包括净化效率、噪音、能耗等指标。
3、服务质量:评价品牌在售前、售中、售后等环节的服务水平,包括服务态度、响应速度、解决问题的能力等。
4、技术创新能力:评价品牌在技术研发、产品设计、生产工艺等方面的创新能力,以及对行业技术进步的贡献。
四、评价方法
1、数据收集:通过市场调查、消费者问卷、专家评审等方式,收集品牌评价所需数据。
2、权重分配:根据评价指标的重要性,合理分配各指标的权重。
3、综合评分:将各指标得分按照权重加权求和,得出品牌的综合评分。
4、等级划分:根据综合评分,将品牌划分为优秀、良好、一般、较差等不同等级。
五、评价结果应用
1、市场引导:通过品牌评价,引导消费者选择性能优越、服务优良的空气净化产品,促进市场健康发展。
2、企业自律:品牌评价结果将激励企业加强质量管理,提高产品性能,提升服务水平,形成良性竞争。
3、行业监管:品牌评价结果可作为部门监管空气净化产品市场的依据,为政策制定提供参考。
检测流程步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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