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简介:本部分规定了高压汞灯、低压钠灯、高压钠灯和金属卤化物灯用的镇流器的专用特殊要求。本部分适用于采用50Hz或60Hz的1000V以下交流电的镇流器,与其配套的放电灯的额定功率、尺寸及特性应符合IEC60188、IEC60192和IEC60662的规定。本部分适用于完整的镇流器及其组成部件,例如:电抗器、变压器和电容器。
标准号:GB 19510.10-2004
标准名称:灯的控制装置 第10部分:放电灯(荧光灯除外)用镇流器的特殊要求
英文名称:Lamp controlgear—Part 10:Particular requirements for ballasts for discharge lamps(excluding fluorescent lamps)
标准类型:国家标准
标准性质:强制性
标准状态:作废
发布日期:2004-05-10
实施日期:2005-02-01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电工>>电气照明>>K74灯具附件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电气工程>>电灯及有关装置>>29.140.99有关灯的其他标准
替代以下标准:替代GB 14045-1993;被GB 19510.10-2009代替
起草单位:福建源光亚明电器有限公司
归口单位:全国照明电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发布单位: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
检测流程步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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