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絮用纤维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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絮用纤维制品是指以天然纤维、化学纤维或其加工成的絮片、垫毡等作为填充物、铺垫物的制品;包括生活用絮用纤维制品和非生活用絮用纤维制品。2006年6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布的《絮用纤维制品质量监督管理办法》规定:“生产、销售絮用纤维制品,将生活用絮用纤维制品用于经营性服务或者公益活动,以及对絮用纤维制品质量实施监督管理,必须遵守本办法。”“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以下简称国家质检总局)主管全国絮用纤维制品的质量监督管理工作,其所属的中国纤维检验局负责组织实施本办法规定的质量监督管理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以下简称省级质监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絮用纤维制品的质量监督工作。设有专业纤维检验机构的地方,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委托专业纤维检验机构依法对絮用纤维制品质量实施监督(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和专业纤维检验机构统称纤维质量监督机构)。”“禁止生产、销售或者在经营性服务或者公益活动中使用劣质生活用絮用纤维制品。

检测项目及标准一览表

序号 检测标准 检测对象 检测项目
1 一次性使用卫生用品卫生标准 GB 15979-2002 附录B 絮用纤维 微生物(绿脓杆菌、金黄色葡萄球菌和溶血性链球菌)
2 絮用纤维制品通用技术要求 GB 18383-2007 附录B 絮用纤维 含杂率
3 絮用纤维制品通用技术要求GB 18383-2007附录A手扯法 絮用纤维 短纤维含量
4 絮用纤维制品抗菌整理剂残留量的测定GB/T 28023-2011 絮用纤维 抗菌整理剂残留量(1,2-二溴-3-氯丙烷)
5 絮用纤维制品抗菌整理剂残留量的测定GB/T 28023-2011 絮用纤维 抗菌整理剂残留量(α-溴代肉桂醛)
6 絮用纤维制品抗菌整理剂残留量的测定GB/T 28023-2011 絮用纤维 抗菌整理剂残留量(2-(4‘-噻唑基)苯并咪唑)
7 絮用纤维制品抗菌整理剂残留量的测定GB/T 28023-2011 絮用纤维 抗菌整理剂残留量(2,4,4‘-三氯-2‘-羟基二苯醚)

检测时间周期

一般3-10天出报告,有的项目1天出报告,具体根据絮用纤维检测项目而定。

检测报告有效期

一般絮用纤维检测报告上会标注实验室收到样品的时间、出具报告的时间。检测报告上不会标注有效期。

检测流程步骤

1、电话沟通、确认需求;

2、推荐方案、确认报价;

3、邮寄样品、安排检测;

4、进度跟踪、结果反馈;

5、出具报告、售后服务;

6、如需加急、优先处理;

检测流程步骤

温馨提示:以上关于《絮用纤维检测》内容仅为部分列举供参考使用,百检网汇集众多CNAS、CMA、CAL等资质的检测机构遍布全国,更多检测需求请咨询客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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