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能检测作用
节能检测是一种技术监督手段
节能检测机构的职责之一是定期向节能主管部门和上级节能检测机构报告检测情况,提出有关建议,为节能主管部门提供用能单位能源利用状况的科学分析。大量的数据更科学地反映主要用能设备的装备水平和用能水平,大量的科学数据能够使节能主管部门更深层次地部署、协调、服务、监督节能工作,以达到逐步缩小我国能源利用率与国际先进水平的差距,降低能耗,保护环境,保证我国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节能检测是一项执法活动
国家为了制止低水平重复建设,促进生产工艺、装备和产品的升级换代,根据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已公布了多批淘汰产品目录。节能检测的一项重要任务就是贯彻法令,加强节能检测,能够使落后生产能力、落后工艺装备、落后产品的淘汰工作落到实处。《节能法》第十三条规定,“禁止新建技术落后、耗能过高、严重浪费能源的工业项目”,第二十五条规定,“生产、销售用能产品和使用用能设备的单位和个人,必须在相关部门规定的期限内,停止生产、销售国家明令淘汰的用能产品,停止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用能设备,并不得将淘汰的设备转让给他人使用”。
相关检测标准
GB 50243《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T 34010《建筑物气密性测定方法 风扇压力法》
GB 50411《建筑节能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T 5700《照明测量方法》
GB/T 10180《工业锅炉热工性能试验规程》
GB/T 10870《蒸气压缩循环冷水热泵机组性能试验方法》
GB 50591《洁净室施工及验收规范》
JGJ/T 132《居住建筑节能检测标准》
GJ/T 177《公共建筑节能检测标准》
DB11/T 555《民用建筑节能工程现场检验标准》
检测项目及标准一览表
序号 | 检测标准 | 检测对象 | 检测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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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建筑材料可燃性试验方法GB/T 8626-2007 | 民用建筑工程节能检测 260328 | 燃烧性能 |
检测流程步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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